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发布日期:2018-07-09
建设单位 |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资质要求 |
其他 |
公告发布日期 |
报名开始日期 |
2018-07-09 08: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8-07-13 18:00:00 |
招标类别 |
其他 |
代理机构 |
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人员要求 |
配备齐全 |
其他资质要求 |
null |
其他说明
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 经 卫发改发[2017]16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建设地点:中卫市惠丰路以东、丰安路以南、宁钢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为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所投纯水设备须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纯水设备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医院类医用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每日8:00 时至18:00 时(节假日休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nxzfcg.gov.cn)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及提示信息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CA锁办理业务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