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除以上条款外,还须按上传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后勤处毕业生宿舍维修〉项目逐项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最终使用方对中标产品设备验收不达标或检验软件功能不能达到合同或招标要求,无法适用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交货时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认为需要检测的产品送重庆市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除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外,并通报市财政相关部门。
6、供应商提供货物应为最近一年出厂货物,不得出现生产年代久远的货物
7、验收方式分为第一次验收和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