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PQZ01[2018]107-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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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8.06.30 |
地 区: | 平泉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 个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1.项目概况
1.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2采购内容:
1.3项目实施地点: 平泉市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2 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3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壹级资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年07月02日 至 2018年07月10日17时00分 前登录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3.2首次投标需访问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q.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答疑
4.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1日17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3日17时00分 。
4.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3日09时3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必须注明标段,两个标段必须单独交纳,在投标截止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准确时间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载明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泉兴平路支行
帐 号:501 266 100 0018
保证金收据开具地点:平泉市行政审批局501室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保证金金额:A标段: 20000.00 元。B标段: 1400.00 元。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泉市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平泉市行政审批局集中采购科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