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起步区DN1000供水管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第3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翠亨新区起步区DN1000供水管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第3次)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核准[2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翠亨新区起步区DN1000供水管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第3次)
2.2 工程地点:火炬开发区沿江东路—横门水道—翠亨新区翠微路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翠亨新区起步区DN1000供水管工程,项目起点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东利村附件,沿着沿江三路至沿江五路人行道上铺装给水主干管,在沿江五路联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侧穿越横门水道至对岸粤新海工科技有限公司旁草丛处,此后管线沿翠亨新区翠微道北人行道继续铺装至环茂公路与翠微道北交界处结束,全长约8.12公里。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3681万元。
本项目勘察测量费及初步设计费为80万元。
2.4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测量,出具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中标人负责办理勘察报告审查工作,并承担审查及相关费用),为市政工程所有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依据。勘察布孔及进尺,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要求执行。
(2)初步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求取得住建及相关部门的审批合格意见书,同时要求按限额设计提供项目概算书(中标人负责协调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并承担评审专家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开展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服务工作。
3.勘察设计周期:35个日历天(不含相关部门审核时间)。具体如下:中标通知书领取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送审稿,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的修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不同时具有上述勘察、设计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与另一家具有上述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每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且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4.4、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
4.5、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4.6、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竹苑路银竹街23号 地 址: 中山市东区竹苑富竹一横街2号
邮 编: 528400 邮 编: 528400
联系人***
电 话: 13532042716 电 话: 13824750521
传 真: 传 真: 0760-883256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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