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6.05 |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 **:** 质疑截止时间: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 **** **月 **日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编号中实南施招[****]***号的****年度**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 |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8-06-19 18:00 质疑截止时间: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6-20 15:00
2018
06月
05日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编号中实南施招[2018]023号的2018年度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南安市梅山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 漳州中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福建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九卿建设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中实南施招[2018]023号
1.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1458575元
1.3 工程招标控制价:本工程K值降幅系数为7%,工程最高控制价(即发包价,下同)为1356475元
1.4 建设地点:南安市梅山镇
1.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度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南安市梅山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7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8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出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5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
2.6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保证金为250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6 月6日至2018年 6 月 19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邀请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一建住宅小区前栋2梯404室,联系电话***
4.3招标文件专用本(包括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预算书)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按需购买,且均售后不退。
4.4 本招标项目采用书面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0 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张贴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中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