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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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中干沟整治及湿地改造工程Ⅱ期项目中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干沟整治及湿地改造工程Ⅱ期项目己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及自治区环保资金配套。项目己具备招标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永宁县中干沟整治及湿地改造工程Ⅱ期项目中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中干沟整治及湿地改造工程Ⅱ期项目己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2017]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及自治区环保资金配套。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黄河大桥连接线北侧、滨河大道西侧。
2.2项目规模:本期中区湿地工程主要建设总图土石方工程、工艺管线、绿化等,潜流湿地构筑物、管网工程、绿化;表流湿地绿化等。
2.3招标范围:以上建设内容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①、投标单位必须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cn/ningxiaweb)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②、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③、接上面步骤,获取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8时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3时30分;投标地点为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上同时发布。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质疑联系单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冰 联系电话***
投诉联系单位:永宁县发改局
联系人:于 工 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宁县县城 地 址:***
邮 编:750100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夏 瑜 联系人***
电 话:0951-8011387 电 话:***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