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人大南侧区域征收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KAZB2018-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辉南县人大南侧区域征收房屋拆除工程 已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以 吉建保【20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辉南县人大南侧区域征收房屋拆除工程
2.2工程概况:辉南县“人大南侧”周边地块,四至:东至鉴月泉宾馆、西至武装部、南至劳动局、北至县人大。总建筑面积4331㎡,结构为混合、砖木、仓房、砖墙。
2.3工程报价:各投标人结合拆除现场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征收拆除房屋的残值进行评估,抵除工程款,残值价值由甲方委托评估公司评估。
2.4工期要求:征收每户后,按户拆除,至区域内全部住户拆除完毕。
2.5质量要求: 拆除至室外地坪标高并达到场地平整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 年4月20日至 2018 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_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老康达医院对面)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信誉证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7)投标申请人需到当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进行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记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8年5月11日_8 时 30 分,地点为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仟柒佰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辉南科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辉南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