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4.15 |
---|---|
截止日期: | 2018.05.08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二期设备及安装、装修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二期设备及安装、装修采购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
关键词: | 医院 |
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二期设备及安装、装修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二期设备及安装、装修采购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项目业主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医疗收入(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二期设备及安装、装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项目编号:YNDH-ZB-033 2.3 工程地点: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庄甸天然药物产业区一期。 2.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二期设备及安装、装修采购,单位工程包括前处理、提取及制剂车间、制剂及成品车间、质检中心、危险品库、消防水池、水泵房。施工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工艺管道、专业净化空调的采购安装工程,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1110-2015)、2010新版GMP标准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采购预算:1476万元 2.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资金来源:医疗收入(非财政性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须同时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药品(或食品)实验室(或检验室)装修工程不少于1个和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医药洁净厂房工程不少于2个。 3.5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4-2016或2015-2017,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开具的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招标网(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两项均需提供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证明资料。 3.8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须网上报名: 4.1.1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9:00时至2018年5月7日17:00时,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按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4.1.2 本项目采购人不提供纸质版的采购文件,请投标单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获取。 4.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须在2018年4月16日9:00时至2018年5月7 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交纳文件费: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前往的不必提供授权书);②身份证(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⑥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⑦公告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 月8日上午9时30分前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 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纸质版及光盘电子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 8 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楚雄市永安路696号原州检察院办公楼六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政务服务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