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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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3.27 |
招标代理: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清远市 |
内 容: | 根据山经促字【****】**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土地使用证明及资金证明,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人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堂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 |
关键词: | 综合楼 中学 设计 |
根据山经促字【2018】15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土地使用证明及资金证明,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监督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
三、 建设地点: 福堂中学内
四、 项目概况: 框架一幢五层,总建筑面积2458.22平方米。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和资金来源:
(1)招标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规模:框架一幢五层,总建筑面积2458.22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 约大写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元整,小写¥5,700,000.00元(包含设计,预算,审图,工程施工等费用,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具体分配按联合体协议由牵头单位支付给联合单位,无联合体协议前期费用如审图,预算等费用由牵头单位在工程费用内支付)。
注:建安费待施工图通过图审合格后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该预算编制经财政出具最高限价,中标人以财政核定的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4)资金来源: 由县财政统筹支持解决。
六、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
2.1.1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1.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
2.1.3在本项目公告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2.2施工资质:
2.2.1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项目负责人***
2.2.4在本项目公告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
(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2)2.1.3项和2.2.4项的内容以招标公告公示之日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示公告”栏目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
3、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固定投标员)
5、关于联合体投标:
5.1本工程 R接受,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5.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5.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固定投标员)
7、提供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8、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担保(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形式评审标准条件或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或响应性评审标准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三、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和出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
十五、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潜在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