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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夜景照明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18.03.17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8.03.17
截止日期:2018.04.08
招标代理: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夜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夜景照明工程,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依据EPC建设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夜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70946-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夜景照明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90号文件批准建设。依据EPC建设合作协议约定,承包人为专业分包招标人,招标人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招标内容: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新区邻里中心、研发用房、产业孵化用房、双创中心、新区人才公寓楼体外夜景照明灯具安装等全部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工作。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远达大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南、丙十四街以东区域。
2.5 计划工期:2018年04月13日至2019年08月30日。
2.6 计划投资:22609.5921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拟派1名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一级注册照明设计师资格;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是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2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高度200米及以上的夜景照明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单原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企业信誉须良好,须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6日至2018年0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即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设计负责人***
(5)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单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须是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9)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1)被授权人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0431-85832429人工转810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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