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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8.03.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18.03.17
截止日期:2018.04.12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化龙镇**大道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省城规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 年叁月


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发改函[2017]120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眉山大道位于番禺区化龙镇范围内。线路起于金山大道平交路口,至地铁四号线桥底处止,全长约1381米,宽10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时,主要工程包括:对现有病害砼路面进行修复;将原K0+050~K0+575段的路面拓宽至10米;K0+000~K0+901段路面加铺6厘米厚AC-20C沥青混凝土及厚SMA-13沥青玛蒂脂碎石混合料;全线道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画标线箭头等。(具体数据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本工程总投资约454.25万元,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

(1)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面标线、标志板、警示标志等)、绿化工程及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等工程施工。

(2)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承包人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风险提示: ① 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上述期间内承包人须为发包人进行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及对工程管理、巡视、监督等工作提供快速高效的交通保证,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若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 1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 1。

标段类别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三级公路

K0+000~K1+381.17

1.381KM

眉山大道位于番禺区化龙镇范围内。线路起于金山大道平交路口,至地铁四号线桥底处止,全长约1381米,宽10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时,主要工程包括:对现有病害砼路面进行修复;将原K0+050~K0+575段的路面拓宽至10米;K0+000~K0+901段路面加铺6厘米厚AC-20C沥青混凝土及厚SMA-13沥青玛蒂脂碎石混合料;全线道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画标线箭头等。(具体数据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附件一)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同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址:www.gzjsxb.com)已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否则不予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8年03月17日00时00分至 2018年04月11日23时59分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设计图纸等附件。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 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6.3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6.4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6.5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6.6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

邮      编: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020-84752633      

传       真: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楼

邮      编: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麦工            

电        话:    13928712126                     

传        真: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至附录6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一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2016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此处的近三年是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开具时间的前三年)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个)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持有有效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外省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应符合粤建市函【2014】218号的有关要求),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

***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

1、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资格审查资料表7-4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且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格式进行承诺。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质检工程师

1

具有5年从事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计划工程师

1

至少有负责计划5年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道路工程师

1

具有5年从事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至少5年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试验工程师

1

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获得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3年或以上。

此数量为最低要求,申请人中标后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上述人员须按《十三、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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