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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8.02.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8.02.26
截止日期:2018.03.08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已由 ******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5〕1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庄镇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
2.2 项目建设规模: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拟在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敷设给水管道,主管总长约3.14公里(DN400-DN500),支管长约0.65公里(DN100-DN300)。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5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本工期已包含工程并网接水所需的时间;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河滘大道改造及富兴路(二期)道路工程新装给水管工程施工,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原泥路挖土、回填、新建DN500及DN400给水管道及闸阀阀门井,安装防撞式消火栓;安装泄水阀;新建管道标识桩等(详细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主要材料甲供,包括有:DN500球墨铸铁管1908m、DN400球墨铸铁管660m、DN500重防腐钢管380m、DN400重防腐钢管190m、DN300重防腐钢管80m、DN200重防腐无缝钢管320m、DN100重防腐无缝钢管70m、DN500承盘短管8个、DN500插盘短管8个、DN400承盘短管2个、DN400插盘短管2个、DN500球墨铸铁单盘异径三通28个、DN400球墨铸铁单盘异径三通12个、D530*10(钢制)45°弯头40个、D530*12(钢制)45°弯头12个、D426*8(钢制)45°弯头22个、D219*8(钢制)45°弯头37个、D219*8(钢制)90°弯头30个、D114*6(钢制)90°弯头31个。
    招标控制价为:2,555,917.4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主材甲供,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符合《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的规定。本工程并网接水需经过供水权属单位的同意并按供水权属单位的相关流程办理接驳通水申请业务;工程竣工后须保证通过供水部门的验收,并获得供水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接收证明。上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本工程若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并扣罚合同价10%罚款,并同意不附带条件的接受解除合同等处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 年 8月至2018年 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注: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4日9 时00分起至2018年2月28 日17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1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 年3月
 8 日9时3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一次性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3月 8 日9时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8 年3月 8 日9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后即可离场。(核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交易中心前台)。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 邱工                           联系人***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电  话: 0757-85316059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      /                         传  真:0757-81854265     
    发布人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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