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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湖洋镇第二中心幼儿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8.02.11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8.02.11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洋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以永发改审【****】**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湖洋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湖洋中心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湖洋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已由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永发改审【2017】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湖洋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永春县湖洋中心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湖洋镇清白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3917m2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43.9372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9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泉建筑[2015]70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登记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相应专业的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超过60周岁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7]16号)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在其被限制承接工程业务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 月 12 日 09 时00 分至2018年 2 月 22 日  17时00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3月 8日17时00分前到帐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捌 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永建招[2018]019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签到凭证”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签到,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投标文件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递交到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注:不要把CA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在开标时规定的时间内,凭CA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解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春县湖洋中心小学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3906994460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5-23856758 ,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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