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招标-2018年02月陕西公司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招标-2018年02月陕西公司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
招标编号:CWEME18-SX02-WZ07
招标人: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物资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陕西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招标-2018年02月陕西公司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1.1工程名称:详见招标范围
1.2标的名称:详见招标范围
1.3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1.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1.6工程简介: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招标-2018年02月陕西公司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招标范围: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潜在投标人除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资质资格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所报名标段的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石灰石(粉)生产或销售,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石灰石粉厂的授权书;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2月01日至2018年0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3)本次招标所有标段的标书费均为1024元人民币,如投多个标段,请分别打款并备注招标编号。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2月27日上午1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送达地点:陕西西安水晶岛酒店。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图纸采用U盘(盖章扫描件)方式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或于开标前一天前往陕西省西安水晶岛酒店,有相关技术人员协助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房间号请注意酒店大厅水牌)。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
5.5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1座银河财智中心901
邮 编:100040
联系人***
电 话:029-87440732
E-mail:xuefei@cweme.com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