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1-12到 2018-01-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1-2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1-2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20室(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