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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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1.31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财政局就***财政局机房环境监控三维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C****ZFCG-****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财政局就江山市财政局机房环境监控三维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C2018ZFCG-0105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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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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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财政局机房环境监控三维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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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
|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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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章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第九条的相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拆包投标。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1-11至2018-01-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 报名/发售地址:***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1-31 14: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18-01-31 14: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5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鹿溪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23020920003046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报名,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1月26日18时00分00秒,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54997277@qq.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也应于投标前交代理机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八、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