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1.08 |
---|---|
截止日期: | 2018.01.09 |
地 区: | 许昌市 |
内 容: | 招标单位:**建安文化广场 招标人:刘鑫* 投标结束时间:****-**-**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建安文化广场工程 物 资 询 价 单 投标人: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许昌建安文化广场工程
物
资
询
价
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询价单(施工现场东侧围挡维修及移位安装费)
工程名称:许昌建安文化广场
工程地址:***
询价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五项目经理部
询价项目范围: 围挡维修及移位安装费(施工现场东侧)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围挡维修及移位安装费 |
|
米 |
160 |
|
|
原施工现场东侧甲方预留围挡(高度5米),整体移位、拆除、安装、维修; |
合计 |
|
|
|
|
|||
备注: 1、 供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结算,结算数量以供、需双方实际签收的物资接收清单为准,当月20日前供方持有效物资接收清单与需方办理对账单作为结算依据; 2、 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供应,否则结算时扣除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合同无预付款、无利息,付款以网银、承兑汇票方式并只对签订该合同的供方支付,每月20日为结算日,需方入账且供方提供正规合格发票后两个月内付结算金额的80%,余款待供货完成后半年内付清; 4、 供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果供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供方违约;供方所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对需方不发生效力;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5、 本报价已经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及税金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不在记取任何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6、 供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影响到付款等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供方在办理货款结算时必须向需方提供真实、有效并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种和需方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符合上网查询要求),所提供发票的注册使用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收款单位名称必须相符,如供方开据的发票不符合前述约定,则视为供方违约,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人(签字): 报价时间: |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声明:
在本授权书上签字的 (公司名称) 的 (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 (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许昌建安文化广场工程围挡维修及移位安装费(施工现场东侧)的供货、结算、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兹证明。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复印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复印处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围挡维修及移位安装费 | 米 | 160.0000 | 原施工现场东侧甲方预留围挡(高度5米),整体移位、拆除、安装、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