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状态: 正在招标 项目编号: 201801266 项目名称: 除雾器招标-2018年1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长协采购-招标三部 标书购买截止时间: 2018-01-23 17:0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18-01-29 10:00:00 采购级别: 二级 所属行业: 能源 所属地区: 跨省 项目类型: 物资类 标书费用形式: 免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介绍: 招标人: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范露 联系电话: 010-68777756 传真:***
除雾器招标-2018年1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长协采购-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除雾器招标-2018年1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长协采购-招标三部
|
招标编号:
|
CWEME-1801HJ-2101
|
招标人:
|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
所属地区:
|
跨省
|
所属行业:
|
能源
|
开标时间:
|
另行通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除雾器招标-2018年1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长协采购-招标三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除雾器年度长协招标,本标段设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标人设备生产能力饱和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标人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招标人按照实际项目(特殊要求的除外)进行采购,按照实际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除雾器招标-2018年1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长协采购-招标三部,主要招标范围包括:
供方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此):
1)除雾器本体及连接件
2)除雾器支撑梁设计
3)除雾器冲洗喷嘴
4)冲洗管道、紧固件、连接件(到吸收塔外法兰接口)
5)设备及附件安装、起动、运行、维修及调整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6)满足一年运行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事故备件。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投标方应免费为招标方处理或更换,更换的部件不计入随机备品中。投标方免费更换后的部件或设备质保期顺延一年。
7)另外提供一个大修期(3年)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事故备件清单,不计入总价。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应负责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解决安装、调试中出现的问题,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并无偿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由于设计和制造原因所造成的缺陷。
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故障,投标方接到招标方的通知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到达现场,协助招标方处理故障。
投标方应免费为最终用户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由于年度采购计划为暂定,实际需求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招标人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实际采购以各种规格的单价为准,不保证各规格设备采购比例与本次招标范围中的比例一致。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运费的问题,运费均应包含在设备单价中且后续项目价格不因运费导致调整。
本项目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30日内货到指定地点。
长协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和主要技术条件等不变,有效期可以延长一年;否则招标人应另行组织下一批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3.3.1制造商须满足如下要求:
(1)近5年须具有制造、销售不少于4台300MW机组及以上脱硫工程排放指标达到液滴含量低于20mg/Nm3并且颗粒物含量不大于5 mg/Nm3并成功商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至少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
3.3.2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应满足条款3.3.1,代理商还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书;
(2)近5年须具有销售不少于2台300MW机组及以上脱硫工程排放指标达到液滴含量低于20mg/Nm3并且颗粒物含量不大于5 mg/Nm3并成功商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至少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内。
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因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本招标项目为试点项目。请供应商用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进行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等工作。供应商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只需使用原账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后即可进行后续相关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CA证书电子钥匙咨询电话:***
4.4其他注意事项: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 29日10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开标场所,纸质版仅作为资料存档用,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再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
5.5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010-6877726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上发布。
七、报名联系人***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范露
|
电话:***
|
*** |
010-68777756
|
邮箱:
|
wangyuan@dteg.com.cn
|
849382093@qq.com
|
地址:***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A1座银河财智中心1010室
|
邮政编码:
|
100097
|
100040
|
八、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