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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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1.17 |
招标代理: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农发行***分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重发),经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农发行***分行营业用房维 |
农发行昌吉州分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重发),经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7)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农发行昌吉州分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重发)
2、项目规模:维修改造面积为3150.1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对营业厅及营业用房公共部分维修改造,进行防水、水电安装,地面、门窗、墙、柱、吊顶改造等。
工程投资额:376.08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期要求:计划 2018年4月1日开工,2018年8月30日竣工
总工期152天(日历日)。
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施工:全套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拟采用 “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方式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6日10:00时-2018年1月10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施工:项目编号CJ20180003 投标保证金:7万元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开户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 .
5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 1月 6 日10:00—2017年 1 月 10 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8年 1月 17 日19:3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1月11日10:00—2018年1月15日19:30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施工每份1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
联系人:梁爱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丽娜 电话:***
监督电话:***
0994-2525216(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