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27 |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汉延渠带状公园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级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关键词: | 公园 |
永宁县汉延渠带状公园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2017】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杨和镇汉延渠带状公园维修工程;
2.2 项目概况:永宁县汉延渠带状公园维修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新建砼道砖路面8612㎡,修补路面铺装900㎡;附属工程,更换汉延渠西侧栏杆197米;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永宁县汉延渠带状公园维修工程;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等资料的扫描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①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8时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②接上面步骤,获取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杨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