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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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2.18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 虎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批复文号 东交函【****】***号、粤交规函【****】***号 批复单位 ***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人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制服 路 |
项目名称 | 虎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批复文号 | 东交函【2017】124号、粤交规函【2017】511号 |
批复单位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招标人 |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东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服务招标 |
公告内容 |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7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2月18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HWQF11708850
建设单位: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虎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工程地址:***
投资金额:1000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总长约68.1公里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发包范围:虎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承担深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准备报审材料,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会务及相关会务费用,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本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第4篇第二条的要求。
服务期限:(1)招标人提交编制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基础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交《虎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2)在招标人或专家评审会或相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经招标人确认后7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编。(3)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至招标人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程咨询单位提交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终稿)等成果文本,配套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资格为公路,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或者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及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拟在本工程咨询服务中任职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17年12月18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1月27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2月1日17时30分 (售卖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资格为公路,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或者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及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企业资质条件。
(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
a.法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
b.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
同时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登记信息必须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必须在近五年内完成过一条长度不少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改建(或改造或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获得主管部门印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或完成过一条长度不少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改建(或改造或扩建)项目的设计并已获得主管部门印发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上述主管部门印发的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的印发日期必须在2012年11月1日或之后,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的业绩可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但投标人必须为联合体业绩的牵头人,且提供的业绩合同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需体现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5)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6)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设计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本工程咨询服务中任职的项目负责人***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8)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
(9)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投标制度,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出席投标会时,须在投标会前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的有关手续,并委派固定投标员出席投标会。
(10)投标人应提前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时前自行到办事窗口确认相关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否则造成相关信息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信息,以保证企业和人员各类证件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12)其余信息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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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张博峰 |
发布日期 | 2017-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