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闽昇招字(南2017)第1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桥镇阳泽村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984037元人民币,以总价下浮10%计取;
2.3.发包价:为885633.3元人民币。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2.8.税收缴纳办法执行瓯建综【2016】81号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17年度建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经年检合格,建造师必须为本公司员工且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第三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税收缴纳办法执行瓯建综【2016】81号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瓯办事处【建瓯市建贸路21号(满江红斜对面世纪华联超市三楼)】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2.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单位委托人本人的名义以现金方式存入小桥信用社账户(并注明“小桥镇阳泽村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字样)(注: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6.3.逾期汇达或以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下午15时30分止,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小桥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小桥信用社的回执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凭证,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瓯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joztp.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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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江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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