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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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1.22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现场巡检项目进行竞争性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曲靖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现场巡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请认真阅读,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福招字1017-2017-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曲靖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现场巡检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对全市7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137套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现场巡检(其中气101套、水36套);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将涉及氮、磷等指标行业的氮、磷指标纳入巡检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基础信息,指导企业及运维单位对列入巡检范围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台(套)数、安装点位、监测因子(包括总磷、总氮)、设备型号(监测仪、数采仪)、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情况、备案情况进一步核实并录入“曲靖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系统”,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2.采购预算价:52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4.服务周期:一年(2018年)。
四、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需具有从事污染自动监控系统运维、环境质量监控系统运维、环境监控系统安装(或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生产(或安装)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供应商具有处理一切运维问题的技术能力,且配备满足相关规定的运维人员和车辆;
4.4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至少有2名持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专业培训合格上岗证人员及2名持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专业培训合格上岗证人员;
4.5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4.6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7谈判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进行初审后方可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现金或转账到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分,下午15:00分-17:00分,在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三楼301室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0.00元每本,售后概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至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02室。
八、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
九、谈判地点: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楼102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澄清、说明或补正,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官春玲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采 购 人: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