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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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2.05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各供应商: **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边防支队(下称“招标人”)委托,对*****边防支队边海防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SKCZ**/*** 二、项目名称:* |
各供应商: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潮州市公安边防支队(下称“招标人”)委托,对潮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边海防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SKCZ17/129
二、项目名称:潮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边海防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二期)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边海防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零玖佰肆拾玖元叁角陆分(¥1,690,949.36元),预算资金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系统设备、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五、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贰级或贰级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止,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已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以上三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注: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并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给招标人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下午15:00( 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下午15:00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招标网”、“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公开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潮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收款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银行账号:105081516010006650
潮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