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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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2.07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信达公园壹号项目区域内**KV息路线改造工程(以下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林业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信达公园壹号项目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公园 路 |
一、招标条件
息县信达公园壹号项目区域内35KV息路线改造工程(以下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息县林业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息县信达公园壹号项目区域内35KV息路线改造工程
2.2建设地址:***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合格;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2.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17年11 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窗口;
4.3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
(1)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7日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林业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息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