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2 纳税人资质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1、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证照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以往相关项目经验:具备两个自本项目公告之日前12个月内微场景支撑项目合作案例,并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和相应发票等证明材料,案例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均以发票金额为准,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
2.4 企业无不良记录:企业经营状况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采购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3年无骗取中标(选)、无严重违约问题、无重大事故。应答方需提供企业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不接受供应商应答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应答;单位主要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