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须提供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地办理地点:市人民检察院405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四、在克拉玛依市诚信网注册备案(非本地注册企业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年度审核)。 (网址:http://cxw.klmy.gov.cn/Pages/default.aspx,地址:市政府2号楼政务服务大厅31/32号窗口,联系电话***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