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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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1.24 |
招标代理: |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九江市 |
内 容: | **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柴桑区江**大堤涝区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柴桑区江**大堤涝区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及**垦殖场,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勘测量、初步设计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人为江洲镇人民政府及新洲垦殖场,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勘测量、初步设计(代可研)勘测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控制费率:上级批复建安费的3%(不含独立等费)。
2.2招标范围:地勘测量、机电泵站安全鉴定、初步设计(代可研含配套设施)、招标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至保质期间的设计服务。
2.3建设地点:江洲镇、新洲场;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设计完成期限:于2017年12月 25日完成测量、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2018年01月20日前完成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并通过报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 、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信用登记为准;
(4) 人员: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投入各专业负责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备查,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的,以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但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备查;
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参与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投标资格状态。
(7)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
以上(2)-(4)需提供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11 月 10 日(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在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5)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分,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公司会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领取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7.3 本次招标采取费率招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九江市水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九江市柴桑区江洲镇人民政府、国营九江县新洲垦殖场
地 址: 九江市柴桑区江洲镇
联 系 人: 徐先生(江洲)、费先生(新洲)
电 话: 0792-6782018(江洲)、0792-6762386(新洲)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商务楼2楼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 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