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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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1.24 |
招标业主: | 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热源厂(一期)集中供热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 |
关键词: | 烟囱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一期)集中供热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烟囱粉刷施工
2.2建设地点: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工业园锅炉房。
2.3建设规模:烟囱高约10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烟囱涂料粉刷工程等施工图纸所涵盖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一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
3.3投标单位须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6年)须具有不少于一个的高空粉刷业绩。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具备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及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416-238701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 系 人***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