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F0JL201700004 |
【工程编号:230F0JL201700004】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科技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科技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管(备)[2016]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恒庆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不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亦庄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46号街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41000平方米 概算投资额 9910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图纸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6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年合同金额在9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11-1 9:00:00 至 2017-11-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11-6 9:00:00 至 2017-11-10 17:00:00 ,在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508 持报名凭条、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11-15 16:00:00 ,地点为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508 。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招标网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庆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100062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 |
2017 年 10 月 3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