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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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0.31 |
招标业主: | 浙江传媒学院 |
招标代理: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委托,就“生活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F****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传媒学院委托,就“生活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F170927YWZ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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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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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清运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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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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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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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0万元
|
下沙校区日常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及餐厨垃圾的清运服务,服务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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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8147号、[2017]35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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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磋商响应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磋商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4.磋商文件售价(元):300.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时00分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时00分
九.磋商地址:***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20000.00
交付方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磋商文件;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项目名称)询问函》,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7.供应商认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项目名称)质疑函》,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冯先生,传真:***
8.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磋商公告、成交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2244881801@qq.com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浙江传媒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