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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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名称:**省地方税务局(本级)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和管理决策二包等系统数据及应用运维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 |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本级)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10831516833
三.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和管理决策二包等系统数据及应用运维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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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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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和管理决策二包等系统数据及应用运维项目
|
1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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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6000
|
数据及应用运维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3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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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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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信息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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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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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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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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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数字财政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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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金税三期优化版(以下简称“金三”)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推广,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和管理决策二包等系统由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原承建单位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数据及应用运维。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本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