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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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0.12 |
招标业主: | 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
招标代理: |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省**************“十三五”开发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十三五”开发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7年09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 22589.6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邮编:614500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