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用LED灯
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2017年度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集中招标确定供方和价格,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铁建工物资有限公司”与中标供方签订集中采购合同,执行日常业务、结算和付款。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未来一年内在全国承建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用LED灯。
二、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
国内公开招标,线上在集团公司对外的招投标系统,线下在集团公司总部同时进行。因系统问题导致线上线下信息不一致时,最终结果以线下纸质文件为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及时间: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2日,线上:请登陆中铁建设集团物资招投标平台(http://km.ztjs.cn/fgs/out/),注册(新投标方)并上传相关企业资质文件,线上联系人杜珅,18600042604,师洋18611426899;线下:采取潜在投标方派遣授权委托人送达(或邮寄)书面文件的方式,邮寄地址:***
3、标书发放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30日。
四、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1)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产品检验报告、专利或注册商标证明(适用时),以及其它必要的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文件递交
1、发放对象:仅对完成报名并满足公告要求的单位发放。
2、发放方式:通过招投标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10月18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或邮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中铁建设大厦505室,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为终端生产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供应商投标。
3、近3年内在中国铁建范围内无违约事项、无诉讼记录。
4、近3年内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无产品质量问题的通报。
5、对各品类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要求:
施工用LED灯为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潜在投标方将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七、评标方式
1、招标人组织内部评标小组封闭评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2、评标基本原则为首轮高价淘汰,中标人确定依据为投标信息与现场考察相结合。
八、招标人的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姜鸿 010-51885072,师洋010-51812143,杜珅010-51812193
招标人通讯地址:***
招投标工作监督: 联系人***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