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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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9.27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齐齐哈 |
内 容: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YK招********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性农业大棚建设项目已由拜扶呈【****】**、拜扶呈【****】**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政府财政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农业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YK招20170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泉县综合性农业大棚建设项目已由拜扶呈【2017】49、拜扶呈【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拜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政府财政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拜泉县综合性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拜泉县三道镇富业村、长春镇裕民村、丰产乡有利村;
2.4资金来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政府财政债券资金;
2.5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三道镇富业村农业综合大棚179栋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标段长春镇裕民村农业综合大棚155栋及配套基础设施,三标段丰产乡有利村农业综合大棚196栋及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可以兼投但是不可以兼中;
2.6计划工期:2017年9月30日开工,2017年12月30日竣工;
2.7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范围包括:塑料大棚或农业设施等制造与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qqhr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开标当日收取。
6、报名方式
6.1本工程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6.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7日14时,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二楼三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齐齐哈尔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2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关注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9.其他
9.1预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查询,如被查出正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9.2预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预中标项目小班子成员的社保进行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拜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15001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2017年 9月4 日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9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