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JCZB-2017-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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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7.08.17 |
截止日期: | 2017.09.07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垛乡人民政府委托,就**中垛乡人民政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人:**中垛乡人民政府 三、采购形式:邀请招标 四、项目名称:**中垛乡人民政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 |
关键词: | 政府 |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中垛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吉县中垛乡人民政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CZB-2017-152
二、采 购 人:吉县中垛乡人民政府
三、采购形式:邀请招标
四、项目名称:吉县中垛乡人民政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项目
五、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根据吉政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吉中政发[2017]49号文件申请,现邀请如下单位参与竞标:
退耕地造林项目 |
吉县红旗林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吉县兄弟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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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锦绣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合作社营业执照;
2、营林三级绿化资质(仅限扶贫专用三级);
3、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4、法人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项目经理可从领办企业聘请或具有工程师资格人员担任,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技术负责人***
8、提供报名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针对此项目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期内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八、招标文件报名和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3、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售价:
保证金:预算金额的2%(购买招标文件时)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2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注: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1)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谈判会议;
(2)在招标文件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撤回报价文件;
(3)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提交履约担保;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招标会议无法进行。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兹定于2017年9月7日上午10:00在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组织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吉县中垛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0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