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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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8.12 |
地 区: | 吴忠市 |
内 容: | *****镇**村农贸*场项目 招标公告 (SH-NXZB****-***)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镇**村农贸*场项目,已由同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 |
同心县河西镇同德村农贸市场项目
招标公告
(SH-NXZB2017-034)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同心县河西镇同德村农贸市场项目,已由同发改审发【2017】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河西镇同德村
2.2招标内容:建设钢结构交易大鹏1350㎡,路面硬化1900㎡,面包砖铺装2890㎡等相关建设内容。
2.3规模及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1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上同时报名。投标人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廉洁承诺告知书,并提供项目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出据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进宁企业还需提供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据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报名。(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审核通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2日17时00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付款并购买招标文件,待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证明,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尹家渠北街140号韦司德公寓四楼)领取图纸等相关文件。
5.2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同心县河西镇 地址:***
邮编: 751300 邮编:750001
联系人:马涛 联系人***
电话:15595339159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