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标号:JLJHGS-ZBDL2017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金碧阁花园小区3号楼施工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公发改核字[2017]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公主岭市河南大街以北,金碧阁以西,原向前南路以东,金碧阁小区以南规划地块内;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419.2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131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个标段: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总承包;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在公主岭市有形建筑市场(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5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7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7日9时,地点为公主岭市有形建筑市场(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岭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2030号
联 系 人:路先生
电 话:0434-679787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