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青年广场立体停车场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字[2017]9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吉市城市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青年广场立体停车场项目;
2.2 建设地点:延吉市青年广场(友谊路南侧、光明街西侧);
2.3 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约1150万元;
2.4 建设规模:青年广场停车场占地面积51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7层。地下停车场采用框架结构,地上停车场采用钢结构。停车场采用滚筒式交换的智能化平面移动类停车设备,停车位150个左右;
2.5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同期满移交等;
2.6 合作期:20年,包括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期(建设期为2017年8月—2017年12月;运营维护期为2018年1月—2037年7月)。
2.7 标段划分: 1个 。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
3.2 设备制造商财务状况良好,无负债。
3.3 设备制造商在东北三省内必须有一项室外立体车库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项目投融资和运营维护由同一企业承担,并为牵头人。
3.6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项目总负责人***
3.8 建设期间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21日 至 2017年7月26日(23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由牵头人派出) 到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1500 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8月17日9时00分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中或开标时提供 银行保函 或 经省住建厅备案的 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 20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城市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申东旻 邮 编: 133000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李军浩、王涛 邮 编: 133000 电 话:***
传 真: 0433-2613046 电子邮件***
招投标管理机构: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