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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三中宿舍楼安全维护维修工程需求论证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7.07.17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宿舍招标 
加入日期:2017.07.17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论证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第三中学校宿舍楼安全维护维修工程,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及校园师生安全,并让宿舍功用更合理,更符合校舍的使用功能。本项目共计*栋需要改造(北校区*栋宿舍改造工程、北校区*栋宿舍拆除工程、南校区*栋宿舍改造工程
关键词: 宿舍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论证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宿舍楼安全维护维修工程,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及校园师生安全,并让宿舍功用更合理,更符合校舍的使用功能。本项目共计5栋需要改造(北校区2栋宿舍改造工程、北校区2栋宿舍拆除工程、南校区3栋宿舍改造工程、南校区3栋宿舍拆除工程),本项目共1包。
(二)采购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宿舍楼安全维护、维修工程
       采购人: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本项目行政级别属:省级()、市级(√)、县级()。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采购项目类型:工程。
6、采购项目预算:6810913.24元:
(三)论证方式
本项目论证采用第3(1-3)方式进行。
序号
论证方式
1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
2
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3
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备注:
1、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小于300万元、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1种论证方式。
2、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300万元以上、小于1000万元,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2种论证方式。
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1000万元以上、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适用第3种论证方式,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论证事项、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
 
二、论证专家组名单
(一)论证专家组: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论证专家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二)论证专家组名单:
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详见附件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þ是、□否
2、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是、þ否
3、本项目是否属采购进口产品项目:□是、þ否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拟采用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2、拟采用评审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工程概况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宿舍楼安全维护维修工程,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及校园师生安全,并让宿舍功用更合理,更符合校舍的使用功能。
二、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范围的所有工程。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及相关配套文件;
(2)四川省建设厅颁布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3)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2) 材料质量要求:
A .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其中装饰材料、安装材料与设备选用备选品牌的合格产品,并必须得到采购人现场代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B.除业主采购文件规定的暂估材料、可调材料外,其余材料价格由乙方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计价。
(3) 施工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建设部建办相关文件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施工单位除按工程图纸及说明施工外,还必须严格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安装及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五、工期及施工地点要求
1、施工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2、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日历天
六、商务条款
1、质保期:整体工程质保2年。
2、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中标成交总价的10%,在签订采购合同且备案后15日内支付。
进度款:每月25日前乙方向发包人申报已完部分工程量,发包人在次月10日前按该月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含税)付款。
完成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不超过90%(含税),余款(含增加部分)待工程竣工审计结算后,出具审计报告并按规定移交全部的档案资料后支付质审计结果的97%。
扣除3%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期满后,发包人将质保金退还承包人(无息,扣除违约金及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
3、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验收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三、评标程序
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
 
 
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相关规定的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5)信用记录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投标文件正副本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4)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
 3.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指标、完成业绩、拟派项目班子、合同条款、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4.5综合评分明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经评审通过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对认定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提供的服务、工程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全部供应商均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则不必再扣除)。
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
技术指标15%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规格完全满足没有负偏离的得10分;品种规格及质量高于(需提供证明)招标技术要求的每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每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准
3
完成业绩7%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1个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改造施工。
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加盖鲜章(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4
拟派项目班子10%
1、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1个类似业绩得2分。
注: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改造施工。
项目技术负责人***
3、其他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
***
5
合同条款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3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
施工组织设计20%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为保障校园师生安全,不影响学校教学和学生食宿,投标人踏勘现场后提供设备材料运输线路图、材料堆放场地布置图、施工加工场地布置图、临时办公场地布置图等优劣情况排序,进行A、B、C、D四个等次排名,A得18-20分,B得16-18分,C得10-12分,D得5-8分。
注:因该项目为改造工程,为保障校园师生安全,不影响学校教学和学生食宿,且施工工期紧张,施工改造点位众多,为力求施工方案可行性、可操作性,投标人必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附踏勘现场的相关照片及改造处理方案,否则此部分得0分。
 
6
财务状况5%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2015年)无亏损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评分:财务状况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新成立的公司根据验资报告酌情给分,最高得5分)
以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书准。
7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3%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3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以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五、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六、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2 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3.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
6.2.3.2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告截止时间起两个工作日未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延时的;
6.2.3.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规定费用的;
6.2.3.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2.3.5因质疑投诉导致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中标无效的;
6.2.3.6向采购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6.2.3.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情形。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七、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 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当施工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清单项目及特征予以施工。
    4.开工时间: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开工,施工计划自年   月 日开始实施,具体完工时间同施工工期另加缺陷责任期。
    5.工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施工过程中,清单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据实调整,结算价格以乙方的投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准,乙方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按照(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组价,并按照乙方投标时下浮比例予以下浮。本工程量清单外工程量增加需由投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采购人同意而增加的工程量视为投标人赠送,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三、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约定。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现场地面收货,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运输、保管、安装等所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验收由甲方组织,使用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监理方参与,乙方配合进行:
    (1)初次验收标准:乙方的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一天,乙方应当电话或者短信通知甲方的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工程师指派的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达到现行设计(如果施工图描述的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按照工程量清单标准的特征进行验收)、施工和验收有关规范标准及要求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认定为合格;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或者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的验收电话或短信通知不按时到达现场验收的,视为乙方到达现场的苗木合格。
    (2)竣工验收:施工完毕后,乙方向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
    (3)乙方在竣工验收的次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并办理审计决算。
    (4) 所有苗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出现的所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
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预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中标成交总价的10%,在签订采购合同且备案后15日内支付。
进度款:每月25日前乙方向发包人申报已完部分工程量,发包人在次月10日前按该月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含税)付款。
完成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不超过90%(含税),余款(含增加部分)待工程竣工审计结算后,出具审计报告并按规定移交全部的档案资料后支付质审计结果的97%。
扣除3%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期满后,发包人将质保金退还承包人(无息,扣除违约金及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
    六、其他款项退款时间:
    1、履约保证金退款时间: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接收到验收合格报告后15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给承包人(扣除违约金)。
    2、质量保证金退款时间:     。
    七、售后服务:甲方对质保期内的需要维修的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须于24小时内安排具有相应管理及施工技术资格的人员及时实施更换(符合原标准),如未能按发包人要求落实,每发生一次将从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5000元。超过24小时不响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具有同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及时实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从乙方合同总金额、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按期交验该项目,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 /天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十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不可抗力的约定: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宜宾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合同未约定事宜,以响应招标文件为准。
    3、本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甲乙双方各叁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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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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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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