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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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8.0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菜园***政管理路灯设施维护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其***菜园***政管理路灯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嵊泗县菜园城区市政管理路灯设施维护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其嵊泗县菜园城区市政管理路灯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 |
嵊泗县菜园城区市政管理路灯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
ZSJY2017-S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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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类型 |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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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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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2017年7 月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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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数量 |
1.嵊泗县菜园城区市政管理路灯设施维护,2. 路灯设施维护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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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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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
2017年 7 月 16 日 |
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期 |
2017年 7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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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
8:30--11:30 |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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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址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嵊泗分公司(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41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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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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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采购组织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对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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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
2017年 8月 7 日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 8 月 3 日 15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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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址 |
嵊泗县招投标中心(菜园镇育才路4号二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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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17年 8 月 7日 |
开标时间 |
2017年 8 月 3 日 15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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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址 |
嵊泗县招投标中心(菜园镇育才路4号二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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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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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20000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6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电汇、现金等形式交至: 账户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嵊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嵊泗支行 银行账号:00000403958341884 注明:1、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汇至指定账户,逾期拒收。 2、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嵊泗分公司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并开标时出具票据证明。 3、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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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点 |
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41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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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0580-5089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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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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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
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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