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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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7.17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赣**招字【****】第**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招标单位名称 ***李宅乡人民政府招标工程项目 李宅乡宗儒村秀美乡村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李宅乡宗儒村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 德发改农字【****】**号建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德兴市李宅乡人民政府 | ||||||||||
招标工程项目 | 李宅乡宗儒村秀美乡村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李宅乡宗儒村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德发改农字【2047】21号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12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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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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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本工程采用国泰新点招投标软件系统。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册建造师、委托人必须提交本人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应由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5.根据饶检会【2017】1号文规定,参加本工程中标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企业,在中标排序公示之日前应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真实建造师身份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经查询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或不按规定时间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招标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6.按德府办字[2014]1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7月1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6月20日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6月20日 | 获取地址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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