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ZFA01700022 |
【工程编号:FZZFA01700022】 体育馆等3项(延庆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弱电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延庆县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14】168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 ,建设地点为 湖北东路南侧,延庆县体育场东侧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90%,其余延庆县自筹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体育馆等3项(延庆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弱电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 体育馆等3项(延庆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弱电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266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6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体育馆18825平方米,游泳馆7669平方米,室外地下燃气锅炉房18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50 (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湖北东路南侧,延庆县体育场东侧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531 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 体育馆等3项(延庆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全部弱电招标 2.7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 资质, 已竣工且质量合格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弱电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体育馆等3项(延庆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弱电工程 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备注说明: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 |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5-19 9:00:00 至 2017-5-23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7-5-26 9:00:00 至 2017-5-31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6-5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招标网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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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1021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延庆县支行 账 号: 11001009400056057773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万柳支行 账 号: 332456035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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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05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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