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7年北运河树木修剪及病虫害防治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三、项目预算
35.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为非联合体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5-12到 2017-05-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二层底商三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5-23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5-23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二层底商三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