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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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5.23 |
招标代理: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lnxy****-asyc**) **************受**省烟草公司***公司的委托,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大屏幕及相关监控配套设施)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 |
招标编号:(lnxy2017-asyc01)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的委托,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大屏幕及相关监控配套设施)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大屏幕及相关监控配套设施);
2、项目类型:工程类项目
3、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4、工程地点: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千山西路889号
5、工 期:接到甲方施工通知书后30天内完工
6、工程技术内容: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大屏幕及相关监控配套设施)
7、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3、安全工程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有效期内)
4、投标人(集成商)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获得该设备生产商授权代理的代理商,并能出具该设备生产商的厂商授权。
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同一个有效投标人。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投标人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副本原件或以上证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楼);
4.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
邮 编:110032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和平支行
帐 号:75660188000133139
联系人***
电 话:024-31918388-313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