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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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已委托代理机构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医疗 卫生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对沐川县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已委托代理机构于2017年5月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沐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565.00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伍万元整),其中第一包270万元,第二包295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标准;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五)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六)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七)补充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7年5月4日9:00时起至2017年5月8日18:00时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沐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办公室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