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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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5.17 |
招标业主: | 武汉大学 |
招标代理: |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学部教学楼课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信息学部教学楼课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D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关键词: | 教学楼 桌椅 教学 大学 |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教学楼课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教学楼课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DY-201704-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 |
材料 |
单位 |
数量 |
固定课桌椅 |
铝木 |
套 |
960 |
活动课桌椅 |
铝木 |
套 |
2999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的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是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至少一项类似课桌椅(钢木或铝木材质,金额不低于80万)销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由银行开具的企业资信证明书。 7、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80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后财务楼4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类似业绩、认证证书、企业资信证明书、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所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