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信证明等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新址)完成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3)投标人须为公安部指定服装生产企业(《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提供证明材料;(4)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4-21 到 2017-04-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五处;(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时~下午4:3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套(如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8 14:30
2.开标时间: 2017-05-18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六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