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新河街漓江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 津高新审(海)投准[2017]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海泰城市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8244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海泰城市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新河街漓江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额2082.44万元,建设总规模105665平方米。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新河街道辖区内广州道周边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河街漓江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本标段投资额2082.44万元,招标规模105665平方米,其中包括建筑立面整修、道路维修、提升绿地以及管网等相关配套工程。最大单体面积4000平方米,最高高度25米,无地下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4 |
工期要求:2017年05月20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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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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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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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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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4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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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4月26日至2017年05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708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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