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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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5.02 |
招标代理: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区水车镇白**综合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水车镇白**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区水务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关键词: | 水车 |
梅县区水车镇白沙河综合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水车镇白沙河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经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建设资金由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该工程治理河道总长609米,(其中:主河道长440米,支流169米),新建排水涵管5座,采用生态格宾石笼护岸。
2.2、招标范围:水利工程(按设计、预算文件);
2.3、预算造价:约184.857342万元;
2.4、工程地点:梅县区水车镇白沙村白沙河村委周边;
2.5、建设工期:2017年5月2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
3.5、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3.6、拟投入的施工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应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3.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3.8、由于工期紧且施工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9、信誉要求: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办理报名,逾期恕不办理。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2日9:30起至2017年4月18日17:30(上班时间),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4.3 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见附件一)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4.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其他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 14:30至15:00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5月2日15:00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2017年4月5日
附件一: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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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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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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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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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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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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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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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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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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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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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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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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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 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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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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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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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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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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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复印件;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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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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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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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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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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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梅县区水车镇白沙河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本公司企业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已核对身份证原件。
梅县区水车镇白沙村村委会(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4-05